(三)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★★■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■★■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;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《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沪经信规范〔2022〕8号)要求,上海市
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()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,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。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,在线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(复核)表》,并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。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,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◆◆◆、实地抽查■■★◆★★,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。
(二)申报时间:常年开放◆★★,分批审核,2025年度共分四批次进行申报审核■★★◆:企业需分别于3月31日、6月30日、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项目。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。
(三)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◆■■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 万元以下,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■★■■◆。
(二)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%。
(一)纸质材料要求◆◆◆◆:申报企业待网上申报状态为“市待审◆■◆■★”后,在线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(复核)表》(参考附件1)一份(可双面打印),并报送至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。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。《申请表》附上附件1封面,“推荐时间”请填写“2025年”★■★■◆★;■■★◆“注册所在区”请填写“浦东新区”。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。
1.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★◆■◆■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★★★■■;
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,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,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。
(三)到期资质复核■★★◆■■: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,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■★◆◆★,复核通过的,有效期延长三年。根据有效期,2021年■◆、2022年(第一批)◆★◆、2022年(第二批)公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分别于3月31日、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进行复核。